不辦入職離職手續,長期穩定用工仍認定事實勞動關系
作者: 來源:九江兩級法院 發布時間:2025-06-10 15:58:00 瀏覽量:
案情簡介
鄧某在某公司工作兩年,雙方未簽合同,以紙質打卡牌記錄考勤、現金結算工資,公司主張 “勞資兩清” 屬勞務關系。法院查明鄧某每日四次打卡、月出勤超 28 天,接受公司管理,判決確認存在勞動關系。
裁判要點
勞動關系認定以 “實質從屬性” 為核心,即使未簽合同、現金支付工資,若存在固定考勤、長期穩定用工及管理關系,仍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典型意義
企業試圖以 “靈活用工”“日結工資” 規避責任無效,司法以 “實質重于形式” 原則刺破偽裝,為工傷、欠薪等糾紛維權奠定基礎。
法官提醒
依法用工是底線,權益保護有保障以上案例涵蓋了未簽合同、保密義務、社保繳納、靈活用工等多發爭議類型,凸顯了 “實質勞動關系認定”“用人單位法定義務”“勞動者忠實義務” 三大核心法律原則。對用人單位而言,需規范用工流程,簽訂書面合同,依法繳納社保,明確保密及競業限制義務,避免 “偽靈活”“鉆空子” 式用工;對勞動者而言,應增強法律意識,留存考勤、工資流水等證據,遇糾紛及時通過仲裁、訴訟維權。
勞動創造價值,法治守護公平。九江兩級法院將持續發揮審判職能,以公正裁判筑牢勞動權益保護防線,助力營造 “企業合規用工、勞動者安心工作” 的良好社會氛圍。
本文地址:http://m.wnpump.cn/laodongguanxi/12093.html
上一篇:互聯網平臺用工勞動關系的認定
下一篇: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后,以勞動者拒絕新崗位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應認定違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