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勞務用工協議可以申報理賠工傷保險?
作者: 來源:人社部 發布時間:2025-04-27 11:15:00 瀏覽量:
工傷保險司答網民咨詢關于建筑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工傷理賠的來信
張*:建筑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工程依法已參加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時,是否會因為簽訂的是勞務用工協議而不予申報理賠工傷保險?
回復:您好!我們已收到您的來信,經研究,現就您詢問的事項答復如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施工人員發生工傷后,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確認勞動關系。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相關方面應積極提供有關證據;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而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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