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陰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 來源:m.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8-21 09:58: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江陰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澄人社〔2012〕7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新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220號)和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無錫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錫人社發〔2012〕195號)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從2012年6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調整意見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以下最低工資標準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我市執行月最低工資一類標準,月最低工資一類標準由原來的1140元/月調整為132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我市執行小時最低工資一類標準,小時最低工資一類標準由原來的9.2元/小時調整為11.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各項: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勞動者所得工資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四、各鎮、各街道、高新區、臨港新城及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監督、監察,對故意壓低勞動者工資,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將依法嚴肅查處,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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