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狀告員工“自殘”騙工傷,因缺乏證據(jù)被駁回
作者:Admin 來源:網(wǎng)絡收集 發(fā)布時間:2011-09-06 15:55:00 瀏覽量:
單位狀告員工“自殘”騙工傷 因缺乏證據(jù)被駁回
在某單位打工的孫偉在吊裝貨物時,吊機纜繩突然斷了,掉下的貨物將他的腿部砸成重傷,右腿被截肢。
今年四十多歲的孫偉是蘇北人,去年4月的一天下午,孫偉在車間吊貨物時,吊車纜繩突然斷了,重一噸多的貨物從天而降。雖然孫偉及時躲閃,但還是沒逃過這一劫,他的右腿等處被砸中,傷情嚴重,醫(yī)生不得不對他的右腿作了截肢處理。
事后,單位遲遲沒有給孫偉報工傷,于是他自己向勞保局申報工傷。去年底,勞保局下發(fā)了《工傷認定書》,認定他的情況完全是屬于工傷。孫偉拿著這份認定找單位要求賠償,可單位卻不認可這份認定書。最近,孫偉的單位一紙訴狀將勞保局告到了江寧區(qū)法院,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書》。
庭審中,孫偉所在公司認為,事發(fā)當天,孫偉起吊的零件重達1.5噸,他選用的鋼絲繩只有8毫米粗細,明顯偏細,他這是違規(guī)操作。該公司代理人甚至拋出這樣一個觀點:孫偉不是操作失誤,他故意選擇細鋼絲吊重物,就是想出事,然后騙取工傷待遇。
該單位代理人還列舉了一些跡象證明自己的觀點。比如孫偉經(jīng)常購買彩票,曾多次向同事流露出對工作的厭惡,希望拿筆錢回家。“他如果不是故意的,不可能犯那樣的低級錯誤。”
庭審中,江寧勞保局稱,孫偉所在單位的說法僅僅是推斷而已,沒有證據(jù)證明。同時孫偉也向法院證明,其實之前單位已經(jīng)承認了工傷,只不過賠償還沒談妥。
江寧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孫偉所在單位沒有提供證據(jù)證明孫偉起吊貨物時違規(guī)操作。另外,該單位也沒有提供證據(jù)證明孫偉厭惡工作,想拿錢回家。即使以上兩點成立,也不足以證明是孫偉故意自殘。據(jù)此,法院駁回了該單位要求撤銷工傷認定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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