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暫行辦法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m.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8-25 10:47:00 瀏覽量:
南寧市出臺了《南寧市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享受殘疾軍人醫療補助有關政策進行了明確!掇k法》規定,具有南寧本市城鄉居民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領取殘疾撫恤金的退出現役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含傷殘民兵民工,以下統稱殘疾軍人),將可享受這一醫療保障待遇。
《辦法》規定,殘疾軍人可自愿選擇南寧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醫療費的支付范圍,按照自治區及南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在此基礎上,對殘疾軍人符合上述規定的醫療費用自付部分,由各級財政分別給予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其中明確:如果是殘疾軍人非舊傷復發的門診醫療費,原則上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不敷支出的,超出部分,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補助80%,五、六級殘疾軍人補助60%;如果是殘疾軍人非舊傷復發的住院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再按照規定進行60%~95%的補助;如果是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有關管理規定進行支付。
相比南寧市2001年出臺的《南寧市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費用統籌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辦法》在保障對象、保障待遇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調整,更加切實地保障了南寧市退出現役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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