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法律網(m.wnpump.cn)訊:近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機關、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將與其他用人單位一樣,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0.5%繳納工傷保險費,以降低公務員的職業風險。這意味著,重慶市將實現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
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均納入工傷保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重慶市行政機關、權力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包括非在編人員,均要參加工傷保險。
此前,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直未納入工傷保險范圍。這次納入工傷保險后,這意味著,重慶市將實現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可以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繳費費率按0.5%執行
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未達到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繳費費率按0.5%執行。
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1993年工資改革時隨工資發放的保留津補貼、老糧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津貼。
如何登記和認定?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到本單位所在地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其人事勞動關系的認定,以單位編制、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等相關材料為準。
“老工傷”保障政策有調整-----老工傷人員怎么辦?
按照市人社局下發的通知,去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生的“老工傷”,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等,仍按工傷發生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如果符合政策規定的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低于重慶市同期同等工傷職工最低標準的,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至工傷職工最低標準,待遇支付渠道不變,今后按照重慶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政策執行。
重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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