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08年調整三項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wǎng)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09-06-11 17:12:00 瀏覽量:
合肥市2008年調整三項工傷保險待遇
為切實保障因工致殘人員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的基本生活,我市對2007年12月31日前發(fā)生的工傷,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職工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從2008年7月1日起補發(fā)。市工傷生育保險中心對參保范圍內符合此次調整條件的人員,在認真進行復核和生存狀況調查的前提下,按政策規(guī)定調整三項保險待遇。
調整后:1.傷殘津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傷殘職工人均每月分別增加316.86元、366.63元、328.74元、316.48元;
2.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1034.46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827.57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620.7元;
3.供養(yǎng)遺屬撫恤金:配偶調整后人均每月694.62元,其他供養(yǎng)遺屬撫恤金調整后人均每月516.41元。
三項待遇調整現(xiàn)已圓滿結束,有關人員可持儲蓄卡就近到郵政儲蓄網(wǎng)點領取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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