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
- 員工“被參保”,勞動關系如何確認?
- 勞動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職,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
- 江蘇省高院:超齡人員是勞動關系,單位可隨時解除不付經濟補償
- 確認勞動關系期間不應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
- 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做出前單位能否終止勞動關系?
- 工傷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還能否主張后續治療費?
- 資質掛靠屬于勞動關系?
- 微信能否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 如何區分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
- 自帶交通工具的配送員與電子商務公司之間是承攬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 頂替上班能否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
- 車輛掛靠關系中,被掛靠公司與駕駛員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 合伙人與合伙企業間能否成立勞動關系?
- 勞動法實施前的勞動關系應如何確定?
- 實際車主及其聘請的司機與被掛靠公司之間是否形成勞動關系?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勞動關系是否必然終止?
- 車輛掛靠公司,駕駛員與掛靠公司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 社保繳費記錄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 確認勞動關系敗訴,請別放棄工傷維權
- 能否憑社會保險費的繳費記錄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