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辦字〔2019〕38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考慮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穩步推進社會保險征收體制改革,密切協調配合,抓好工作落實,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23日
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改革完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制度,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和全國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會議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16%執行。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繼續實施失業保險費率1%政策,其中用人單位0.7%,職工個人0.3%。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其中,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按照各統籌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本文地址:http://m.wnpump.cn/hebeisheng/2025-4/11974.html
上一篇:關于做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冀人社字〔2020〕58號)
下一篇:河北省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冀人社發〔2016〕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