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遼寧省本溪市最低工資標準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本溪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
遼人社函(2011)116號
本溪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批準,同意你市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1、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本溪高新區由750元調整為900元。
2、本溪滿族自治縣、桓仁滿族自治縣由650元調整為78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本溪高新區由7元調整為8.5元。
2、本溪滿族自治縣、桓仁滿族自治縣由6元調整為7.5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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