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丹東市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丹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
遼人社函(2011)119號
丹東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批準,同意你市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1、丹東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750元調整為900元;
2、東港市、鳳城市、寬甸區由650元調整為78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丹東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7元調整為8.5元;
2、東港市、鳳城市、寬甸區由6.2元調整為7.5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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