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5-6-26
會員:高同志
咨詢內容:北京工傷職工如何再次進行工傷等級鑒定?我是一名因工負傷致殘職工,發生事故已經17年了,2002年因看到公司因工負傷管理規定進行了第一次工傷等級鑒定是3級殘廢工傷七級。現在又過去了13年我想再次進行工傷等級鑒定,可去年單位讓我進行了勞動能力鑒定,我因上學十年十年文革,確實沒有學到什么,因為當兵錯過了考大學的機會。因此勞動能力鑒定的不好,我想再次進行工傷等級鑒定可單位不聯系,可工傷等級鑒定必須單位聯系,在此情況下我該怎么辦?因工負傷職工在得到部分保險賠償后工傷事故賠償是否還應有,聽說當年是2萬元的補
律師回復:工傷等級鑒定就是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你以前咨詢的,我已經給你答復過了。還有不明白的,打電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