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1-3
會員:唐德博
咨詢內容:公司對每個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而有一員工發生工傷(有近5個月),公司忘記申報,員工自己去勞動局申請鑒定(一班骨折,估計10級),請問,在此種情況下,公司還能夠領取傷殘基金嗎?或傷殘金由社保基金支付嗎?還是只能由公司支付?或公司是否可以再申報認定
律師回復:沒有工傷保險無法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孔律師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