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答
申請工傷認定,是否必須提交證人證言?
作者:張士謙來源:本站原創時間:2020-3-30人氣: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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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您好,我父親在工作時受傷了,單位不給申請工傷認定,我們自己去申請工傷認定時人社局要求必須提交證人證言,請問,證人證言是必須提交的嗎?
律師解答
您好,申請工傷認定時,證人證言是可以提交,但不是必須提交。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只需要提交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即可。
特殊情況下,才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判決等資料。
所以,沒有證人證言,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規定的,人社局也應當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