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新聞
別讓“馬拉松式”工傷認定寒人心!
申請工傷認定只要填一張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供勞動關系證明、相關病歷就可以;但有時,工傷認定過程可能持續數年之久。為了得到一個確定或滿意的工傷認定結論,海南省海口市馮某家人奔走了6年,湖北省武漢市徐先生的家人也已耗時近兩年。
據記者調查,從全國范圍看,工傷認定的馬拉松式過程并不鮮見。憑良心而言,出現工傷本是不幸,于當事人要飽受身心折磨,而對于涉事家庭而言,也未嘗不是打擊。尤其是,受傷嚴重者的家庭,更有可能導致負債累累,且家庭也可能遭致滅頂之災。工傷保險,作為勞動者的重要保障,理應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
緣何會出現馬拉松式工傷認定?一則認定機構面臨難題。主要表現為:信息不對稱,所知曉的初始信息很少,難以清楚完整了解職工受傷事件的全貌;受調取證據的權限所限,給調查取證增添了難度;有權調查部門的不愿配合,從而使工傷認定步履艱辛。二則是現有《工傷保險條例》存在的規則漏洞。誠如媒體報道,對認定工傷的情形,采取列舉式;對不予認定工傷的情形,也采取列舉式,這就導致并不能窮盡工傷認定中的所有情形,造成了從表面看諸多“認定與不認定貌似都可以”的困局。還如,關于“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的認定存在較大爭議,行政部門與審判機關沒有統一的認定標準。三則與當事人的法律意識不強有一定關系。首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其次,須認識到勞動合同對自己的重要性,這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武器;再者,盡可能保存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
馬拉松式的工傷認定,“困”住的不僅是申請認定人,還有工傷認定機構。從現實來看,工傷賠償程序需要經過勞動關系確認、工傷認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兩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民事訴訟(兩審)等程序。而其中,工傷認定程序繁瑣是導致工傷賠償程序復雜的關鍵所在,此“死結”不能有效打開,工傷待遇享受起來必然困難重重。
“工傷認定難”既有法律法規亟待完善的地方,也需部門行政效能亟待提升,用人單位也須積極作為。只要多方給力,受到傷害的勞動者就能少遭受一些“馬拉松”之苦。更何況,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能讓“認定難”“過程繁瑣”傷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