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新聞
廣西調整2017年工傷保險待遇
近日,自治區人社廳印發《關于調整2017年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63號),再次提高廣西工傷保險待遇,實現三連調。本次調整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該通知,廣西工傷保險的傷殘津貼,按每人每月增加145元進行調整。經調整后,傷殘津貼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生活護理費,按每人每月增加84元進行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進行調整。
什么樣的人員能享受這次福利呢?通知規定,以下四類人員可享受: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職工,以及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參加本次待遇調整。
(二)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了基本養老金并在2017年1月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工傷人員)不再參加傷殘津貼的調整,上述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參加本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
(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解決我區老工傷人員遺留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168號)規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參加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含2016年12月前按規定核定為老工傷人員,在2016年后發放待遇的人員)。
(四)由用人單位發放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其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據了解,廣西已經連續三年統一調整全區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有效提升了廣西工傷保險的保障能力。(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