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新聞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率先將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和民政撫恤待遇并行
隨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實施,兵團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保護傘”。
目前除了兵團外,新疆公務員均未納入工傷保險。依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施新的<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工傷保險制度采取工傷保險和民政撫恤待遇并行,同類待遇項目不重復享受的方式,解決了公務員因工(公)受傷后部分待遇無法保障的問題。工傷保險由單位支付,無需個人繳費。
該《辦法》明確了工傷職工住院陪護費的標準,即由所在單位按月發給本統籌區所在地方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陪護費,解決了原有規定不明確、標準不具體、待遇不能落實等問題。 一直以來,企業與公務員養老保障的雙軌 制,特別是公務員不用繳費就能享受養老的“國家保障”,倍受質疑。其實,對于公務員群體來說,在社會保障方面也存在“短板”。
據專業人士介紹,雖然《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享受工傷待遇,但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并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的工傷待遇問題,他們因公受傷得到的保障與工傷保險的勞動者相比較低。同時,還存在認定范圍窄,比如公務員上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并不能算因公負傷,但這種情況在工傷保險中則被認定為工傷。
公務員“公傷”由民政部門負責,待遇包括國家補償和民政部門撫恤待遇,“公傷”治療期間的工資、補助的來源由財政或者用人單位承擔;公務員“公傷”治療由于只算醫療保險范圍,按照醫療保險待遇報銷醫療費用,需要承擔個人自付部分,加重了單位和個人的經濟負擔。 而工傷保險的診療范圍、康復范圍是大于醫療保障的,經確定為工傷后,員工發生的治療、康復費用將全部由基金支付,而且許多治療、輔助必需的項目、器材,工傷保險基金均能全額報銷,即便將來舊傷復發,其發生醫療費用也將由基金支付。
目前,我區也正在研究公務員參加工傷保險的政策和辦法,旨在盡早解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障問題。我區實行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需得到財政支持,還需解決部門管理問題。工傷保險由人社部門負責,撫恤待遇由民政部門負責。而待遇問題,即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障后是享受工傷和撫恤的雙待遇,還是享受單待遇問題,目前還不能確定。(來源:亞心網,m.wnpump.cn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