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新聞
史上最坑爹調解,員工工傷,公司賺工人7萬元工傷賠償
認證資料為“勞動法律顧問,勞動關系講師”的新浪網友@楊保全律師 發微博稱,他接到了一個工傷員工的咨詢,該員工勞動能力鑒定為五級,人社局工傷待遇核準基金一次性支付員工12萬賠償(社保應承擔部分),操作方式是工傷基金支付給單位,單位轉付個人。但公司收到后拒付給個人,個人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某區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書,公司支付員工5萬,雙方再無爭議。楊保全在微博中評論說,員工不懂,調解員太TM坑爹了,員工工傷單位賺錢!
按照微博內容所說,也就是公司把社保基金支付的本該工傷員工享有的賠償據為己有,拒絕支付給員工。員工無奈之下申請勞動仲裁,不想在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公司竟只需要還給員工5萬元,而另外7萬元則留在公司的賬戶里了。
網友驚呼“太黑了” 懷疑調解員被買通
看到這樣的調解故事,不少網友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
@Jane懿 說“這也太坑了”,
@芽芽女子 說“也太黑了吧,曝光他們”,并懷疑“調解員得了多少好處啊”?
網友@劉蓁 則直接質疑調解員的公正性,“廠里買通了調解員了”。
@土豆洋蔥面 則無奈的稱這是“中國國情”。
另外,不少網友看到這則微博后吐槽勞動仲裁及勞動爭議調解中的奇葩遭遇。網友@有-未來 評論說,“江蘇人家仲裁還說打2折了,蘇州所以得工傷賠償都是先支付給派遣公司,公司再支付工人。比這坑爹的多。”@嘉陽工維 對此評論說,賠償金給了中介公司,再轉交工人,這等于平白無故的設置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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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后,勞動爭議訴訟出現井噴之勢,之后各地著重推廣調解,甚至一些地方強制規定申請勞動仲裁之前必須調解,調解不成的才能申請勞動仲裁。而即使進入了仲裁或者兩審法院的審理階段,仍然要不停的進行調解,有的甚至到強制執行階段還要進行調解。這種做法增加了勞動者的維權程序和成本,同時由于調解形式上是在調解人員的主持下由勞動者和資方進行“協商”,其達成的協議不必遵守勞動法律的規定,往往過程中會出現對勞動者的謊騙、欺詐行為,對勞動者的權益造成侵害。(來源:城邊村網,m.wnpump.cn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