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萊蕪:2009年調整工傷職工工傷津貼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時間:2009-6-11人氣:812
萊蕪:2009年調整工傷職工工傷津貼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1至4級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
傷殘津貼調整的標準是:符合條件的1至4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5元、160元、155元、15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調整的標準是: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生活護理費以2008年萊蕪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