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洗碗女工疑因勞累猝死
2010年01月22日清晨,荔灣廣場四樓某酒家的一名40歲女洗碗工在工作時猝死。死者生前每天平均工作12小時,同事證實其曾抱怨工作很累。因賠償問題談不攏,尸體至昨天傍晚6時許方運走,停尸處數米外就是廚房,一墻之隔是滿大廳不知情的食客。
22日早上7時多,廣州上下九步行街的荔灣廣場四樓某酒家的一名40歲女洗碗工在工作時猝死。
因賠償問題談不攏,洗碗女工的尸體至昨天傍晚6時許方運走。停尸處數米外就是廚房,而一墻之隔是滿大廳不知情的食客。
該酒家員工證實,酒家員工加班加點工作是家常便飯,加班沒有加班費,熬不住辭職要扣工資和押金。酒家的外地雇員更不知醫保、社保為何物。
休息6小時后上早班猝死
22日早上6時多,洗碗女工張方華上班就位。同事介紹,她上班沒多久,便表示頭有點暈,沒過多久就突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120急救人員10多分鐘后趕到,當場證實其已不治。
張方華前天上的是夜班,晚上11時后才下班回家,休息不到6小時后,便急急起床,趕上清早6時的早班。
酒家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員工表示,張方華在該酒家工作約3年,剛進來時身體很好,沒有什么病痛,人也很隨和,工作勤快。但最近一段時間,她的精神明顯疲乏了許多,“常常向我們抱怨加班太辛苦,人很累。”
工作時間長22天無休
張方華的1月份考勤卡顯示,在過去的22天時間里,她沒有一天休息,全是滿滿的工作安排,經常每天工作時間12小時。
有同事說:“實際的睡覺時間,每天不足5小時。”據了解,該酒家的營業時間為早上7時至夜晚10時,與張方華同屬樓面部門的員工們都過著與她類似的作息生活。一名員工坦言:“酒家就是這個上班制度,你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每天加班幾個小時很正常,最多的時候要做十五六個小時。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到下午2時許,死去超過7小時的張方華的尸體依然被放在酒家工作間里,僅用一塊粉紅色桌布遮蓋,數米外就是食物和碗筷,以及進進出出的樓面人員。一墻之隔的大廳,生意爆滿,食客們都不知道身邊那兩扇緊閉的木門里躺著尸體。
兒子見不上母親最后一面
張方華是廣西人,與丈夫龐先生同住,兩個兒子均在外工作。21歲的大兒子龐廣圭表示,昨日早晨7時左右,父子三人接到母親出事的消息。8時未到,他比弟弟和父親早一步趕到現場,此時醫生已經離去,他沒能見上母親的最后一面。
22日,兄弟倆整天守候在母親尸體旁,埋頭痛哭,始終不忍離去。
辭職要扣工資押金
據店內兩名本地員工介紹,長期以來,酒家只給廣州本地的工人買社保醫保,像死者張方華等外地人是沒有這些保障的,且今年10月以來,新入職的員工都沒有社保和醫保了。
“有幾位辭職后轉到陶陶居工作的同事告訴我們,那里也偶爾要加班,但也就做9小時左右,而且還按規定付加班費。許多同事吃不消,都想過辭職不干。但兩三月前,酒家貼出了公告,表示過年前都不準辭職,否則不發工資,并扣下300元押金。”員工們表示,“我們一個月只有1000多元工資,月中出糧。即使待月中領薪后辭職,也要被扣約1000元。大家都等著錢過年,外地人更要寄錢回家,再苦也要先撐著啦。”
酒家只愿賠1100元
丈夫龐先生昨天與酒家商議半天,直至昨晚7時仍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酒家起初僅愿意賠償一個月工資,大約1100元。雙方就為此爭持不下。”
一個洗碗女工的工作時間
1月16日:8時11分上班,16時31分下班;18時43分上班,22時05分下班。
1月17日:8時10分上班,16時30分下班;18時44分上班,22時05分下班。
1月18日:6時38分上班,15時35分下班。
1月19日:6時38分上班,15時下班。
1月20日:6時41分上班,15時03分下班。
1月21日:11時25分上班,23時下班。
1月22日:6時40分上班。
律師:死者的情況可視作工傷
律師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若該酒家未為該職工購買社保,則應由該酒家按照法律規定向該職工親屬賠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至于賠償方面,該酒家僅賠償1個月工資是遠遠不夠的。
就勞動時間而言,該酒家也違反了勞動法關于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而死者留下的考勤卡,可以作為法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