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兒子事故身亡,父親卻因“虛假證明”惹官司
水母網
噩耗:兒子意外身亡
今年1月21日傍晚,今年50歲的萊陽市姜疃鎮老尹突然接到一個外地的電話,稱他在章丘打工的兒子小尹意外身亡。噩耗傳來,小尹的媽媽當場暈倒在地。
當天下午4時許,小尹在章丘一個住宅小區里負責室外管網工程施工,他正在檢查所施工的消防管道連接處是否漏氣,由于當時在試壓,管道突然爆裂,擊中小尹的胸部,致其當場昏迷,送醫院搶救約30分鐘,大夫宣布搶救無效身亡。
奇怪:父親被告上法庭
老尹連夜從萊陽趕赴章丘處理后事。供貨商于海(化名)承認是由于兩節管道之間的卡箍有質量問題,所以才發生爆裂。經過努力,雙方達成死亡賠償協議———于海賠償老尹50萬元,并出具一份欠條:今欠老尹兒子小尹死亡賠償金50萬元整。
事發3個月后的一天,老尹突然接到萊陽法院傳票,于海把自己告上了法庭,他感到莫名其妙。
于海在訴狀中稱:小尹是因病死亡……他現在知道了事情真相,要求撤銷50萬元的欠條,并返還已付給老尹的20萬元。
焦點:因病去世還是工傷死亡?
在法庭上,于海出具了一份50萬元的欠條,還有一份小尹生前單位給章丘殯儀館出具一份證明,載明:小尹為我公司章丘項目部職工,因病死亡,特此證明。
老尹應訴,出具了醫院的病歷等,證明小尹因外傷到章丘人民醫院急診科診斷治療,花治療費7491.40元。居民死亡推斷書上還寫明:小尹因重度胸外傷,失血休克而亡。這就意味著小尹是因工傷意外身亡,而且,有證據證明發生爆裂的管件卡箍就是于海所供。
那么,小尹到底是因病去世,還是工傷事故身亡?成為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
真相: “虛假證明”埋下隱患
如果說小尹是“工傷意外死亡”,為什么又會出現了一份“因病死亡”證明?
原來,在事發后的翌日下午,老尹和于海關于死亡賠償問題協商完畢。他拉著兒子尸體到章丘殯儀館火化,但被殯儀館拒絕。據介紹,按照殯儀館的行業和法律規定,外傷非正常死亡必須有公安機關的證明。
當時已經到了年根的臘月廿七,還有3天就要過年了,老尹考慮已經達成了死亡賠償協議,就找到小尹所在單位,要求開具一個因病死亡的證明,因此,這份“虛假證明”就出籠了。這就為他日后的官司埋下了隱患。
法官:人不可能死亡兩次
經多輪調查、取證以及相關證據、證人,萊陽法院證實,小尹的確是在施工過程中因卡箍突然爆裂致其嚴重傷害,搶救無效死亡。同時認定,老尹因殯儀館不給火化,才要求公司章丘項目部給其出具了虛假的證明,對該證明的效力不予認定,因為人不可能死亡2次。而于海則無法提供小尹因病死亡的證據……
法院認為,發生民事糾紛后,當事人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來處理。萊陽市法院日前判決:認定在施工過程中,小尹是因管件突然爆裂致其死亡;雙方當事人達成的死亡賠償協議依法有效;駁回于海要求老尹返還人民幣20萬元的訴訟請求。4350元案件受理費由于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