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周口市上調2011年工傷保險待遇
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周口市近期將全面上調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新調整的各項待遇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重點向待遇水平較低的人員傾斜,根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是周口市歷年來幅度最大的一次。
調整對象為:2010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具體的調整方案為:
傷殘津貼: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傷殘津貼分別上調210元、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5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撫恤金每人每月上調100元(配偶是孤寡老人則為120元),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上調75元(其中孤寡老人和孤兒為100元);
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分別每人每月上調120元、100元、75元。
此外,凡在1996年10月1日(不含當日)前發生工傷人員,本次待遇調整將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周口市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人員共有91人;有供養親屬118人,生活護理人員19人。
根據以上標準調整后,有關待遇仍達不到以下標準的,統一調整至以下標準:傷殘津貼: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1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9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70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900元(孤寡老人為1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7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900元)。
根據通知,本次工傷待遇調整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增發待遇7月底前將發放到位。調整所需費用,由現發放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及生活護理費的資金渠道支付。傷殘程度為五級和六級且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調整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