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
江蘇省:做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關于切實做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蘇勞社醫[2006]10號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勞動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以下簡稱《通知》),切實做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
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又一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工傷保險制度建設的高度重視,對于保障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基本權益具有重要作用,是工傷保險覆蓋范圍逐步擴大、工傷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的重要標志。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
二、抓緊啟動實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經省政府同意,我廳會同省人事廳、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意見》(蘇勞社醫[2006]9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我省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范圍及管理職責。各地要按照《意見》的規定,抓緊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制定本地區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實施工傷保險的具體方案,在6月底前完成各統籌地區應納入參保的單位數、參保職工人數、基金規模等的調查、測算工作,確保各統籌地區于7月份正式啟動實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力爭在年底前將所有應參保的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基本納入工傷保險。
三、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各地要在今年工傷保險擴面覆蓋計劃的基礎上,制定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擴面計劃,建立目標責任制,抓進度,抓落實。按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有計劃、分步驟地做好各個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費的登記、申報工作,會同地方稅務機關開展工傷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各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包括臨時工、農民工在內的全部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四、切實做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管理服務工作
各地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做好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工作;認真執行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和工作程序,確保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客觀、公正、準確;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為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人員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及時足額的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五、加強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政策宣傳工作
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是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地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網絡等各種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工傷保險政策,為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六、切實加強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組織領導工作
各地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傷保險行政管理、勞動能力鑒定和經辦服務管理職能,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充實工作力量,以適應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需要。各地要積極開展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實施工傷保險的政策培訓工作,及時開展對各用人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的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使各項組織實施工作順利落實到位。
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與人事、民政、財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督促力度,確保這項工作積極穩妥的順利實施。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