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新聞
新疆烏魯木齊:推動先行支付制度落地 為工傷職工帶來福音
近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檢察院的積極推動下,《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經辦規程》正式實施,促使頒布實施11年的工傷保險先行支付這一惠民制度落地落實,為工傷職工帶來福音。
工傷保險待遇無法兌現
2001年10月,劉某在某煤礦工作時左手被炸傷,勞動局不予認定工傷。劉某隨后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法院終審和再審均駁回其訴訟請求。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判決撤銷原行政行為,并責令當地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最終,劉某被認定為工傷、傷殘六級。劉某經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等程序后,2017年5月,法院判決某煤礦向劉某支付工傷待遇等。
然而,官司打贏了,劉某卻高興不起來。
原來,該煤礦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且其營業執照早已被吊銷,根本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2017年7月,該民事判決被法院裁定執行終結。
劉某認為,自己不能得到有效賠償是由于人社局未及時認定工傷造成的,遂于201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社局就其工傷保險待遇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一審、二審、再審均未支持劉某的訴訟請求。2020年4月,劉某向檢察機關申請行政訴訟監督。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受理劉某的監督申請后,經審查初步認為,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但此時案件已陷入困境——某煤礦無法賠償,人社局又不應賠償,劉某的工傷保險待遇一時間落入無人支付的尷尬境地。
探索提出先行支付
下一步怎么辦?簡單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并釋法說理,不能解決申請人的真實訴求,很難實現息訴罷訪。對其進行司法救助和救濟,但金額有限,難以解決其實際問題。
辦案人員對案件進行多次研究,并及時向上級檢察院和本院領導匯報案件情況和面臨的困難。
“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促使行政爭議在法治軌道上化解!弊罡呷嗣駲z察院第七檢察廳對此提出了要求。
“要下大功夫把案件辦好,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烏魯木齊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韓界龍再次提出要求。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胡文正負責包案,多次與行政檢察部門人員共同探討、查閱資料、進行類案檢索、請教專家,最后提出通過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來解決問題的思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本案中,某煤礦未為劉某繳納工傷保險費,且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已裁定執行終結,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初步認為可以通過工傷保險先行支付這一途徑,使劉某獲得相應補償。
助推先行支付制度落地
為進一步確定劉某是否符合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具體規定的條件,確保其能夠順利申請到工傷保險待遇,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主動與烏魯木齊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溝通了解相關情況。
然而,經走訪及調研發現,烏魯木齊乃至全疆和其他省一些地方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落地情況并不樂觀——因申請先行支付的案件較少等原因,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制定,這一規定還是“睡美人條款”。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再次進行深入研究,通過搜集大量案例及相關資料、召開研討會等方式論證實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最后認為,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是國家從保護弱勢群體角度出發而制定的“預付制度”,在2010年被社會保險法所確立,目的是確保工傷職工能得到及時治療和生活保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重要體現,被譽為工傷勞動者保護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社會保險法的一大亮點。截至目前,該法已實施11年,應當盡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確保保險救濟渠道暢通。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遂向烏魯木齊市人社局和社保中心提出“加快制定配套規程,促進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落地”的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經反復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鑒于這項制度涉及問題較為復雜,為穩妥起見,雙方分別向上級請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院迅速與自治區人社廳、社保局進行座談研究,對烏魯木齊市檢察院的意見給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大力支持。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烏魯木齊市檢察院與人社局、社保中心的共同努力和推動下,2021年3月26日,《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經辦規程》正式出臺,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終于落地,為劉某獲取工傷保險待遇疏通了堵點,也為更多工傷職工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生活保障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今年4月20日,在外地工作的劉某來到烏魯木齊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規定對其進行釋明,引導其通過法治途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