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下班后回家途中去打牌,后遭遇車禍,不屬于工傷
作者:徐勤 來源:上游新聞 發布時間:2023-09-01 15:02:00 瀏覽量:
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是不是都會被認定為工傷呢?近日,重慶大足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行政案件,判決支持當地人力社保部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高某是一名超市員工,去年1月的一天,高某邀約同事下班后逗留超市里打牌,牌局進行約1個小時結束。
隨后,高某騎行摩托車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
大足區人力社保部門認為,高某因進行娛樂活動,當天下班時不屬于“合理時間內”,遂不予認定為工傷。然而,高某親屬則認為,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死亡,此次交通事故發生地點處于工作地返回住所地的合理路線,應當屬于工傷認定的情形,遂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大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高某在即將下班時,邀約同事打牌娛樂,至下班后未及時回家,仍繼續打牌娛樂,且期間其一直未從事與工作相關的事務,在超出下班時間較長時間后才回家,不屬于法律規定中“在合理時間內”情況。人力社保部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遂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打牌娛樂不屬于工作內容。工傷保險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如果說,勞動者獲得工傷保險是其享有的權利,那么“因工”則是前提,盡了工作的義務是基礎。若職工因個人原因延遲“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仍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話,則會加重了用人單位負擔,造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權利義務失衡。
本文地址:http://m.wnpump.cn/rending/2023-9/11411.html
上一篇:報到上班途中出車禍,構成工傷
下一篇:下班后團建聚餐,因勸架被打傷,是否算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