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賣途中受傷能否認定工傷?
作者: 來源:法制報 發布時間:2018-02-07 19:34:00 瀏覽量:
問:
我是一個小吃店的雇工,平時在廚房工作,偶爾也要出去送外賣,工作至今都沒有簽過勞動合同。最近我騎自行車出去送外賣,在路上被一輛汽車撞了,交警部門認定對方負主要責任,我負次要責任。因為我也有責任,對方不肯全額賠償我的損失,目前還在協商之中。請問,我是在送外賣途中出事的,是否應當屬于工傷?我沒有勞動合同,能認定工傷嗎?讀者 任海軍
答:
因你是在送外賣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傷,而送外賣屬于工作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依法應屬于工傷。即使你沒有與小吃店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有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存在,同樣能認定工傷。如小吃店拒絕工傷認定,你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一年內,自己向勞動工傷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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