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病鑒定書
職業(yè)病鑒定書
編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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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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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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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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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病危害接觸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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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鑒定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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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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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結論: 職業(yè)病診斷鑒定委員會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如對設區(qū)的市級職業(yè)病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職業(yè)病鑒定書十五日內(nèi)向 省(區(qū)、市)衛(wèi)生廳(局)申請省級職業(yè)病鑒定。
2.省級職業(yè)病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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