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發〔2018〕15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等六部門《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精神,為做好我區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簡稱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簡稱交通運輸等行業)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緊迫感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進一步健全住建領域工程建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長效工作機制的同時,全面啟動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要把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工傷保險參保擴面的重點,明確擴面年度目標任務。有計劃地推進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要逐級分解專項擴面年度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做到任務到崗,指標到人,倒計時排計劃,按時間抓進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結合行業用工特點,做好參保辦法、辦理流程、保障服務等具體制度安排,確保在各類工地上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
二、推進形成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部門協作機制
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涉及多部門職責,必須協調聯動,合力推進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各地州市要建立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聯合督查,信息共享,社保經辦部門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對接工作,形成順暢高效的部門協作機制。各地州市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擴大協作范圍,豐富協作內容,要結合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用工管理的特點,設計高效、便捷、管用的管理服務流程和參保約束機制,切實做到“先參保,再開工”。
各地州市相關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均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現象。各相關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將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未參保項目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責成工程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可對總承包單位或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啟動問責程序。
三、加強督促檢查和定期通報
從2018年起,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已將新開工項目參保率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指標體系,實行定期通報調度。各地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此為契機,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督查措施,提高數據的可靠性和可應用性。要在全面啟動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同時,將同口徑數據納入通報調度安排,并作為督查重點。各地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上定期通報當地工程建設項目參保率情況,并加強與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能源、鐵路和民航部門的數據共享。
各地州市務必高度重視,細化政策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6月底前,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牽頭,組織交通運輸、水利、能源、鐵路、民航部門進行聯合專項督查,對工作措施不力、擴面進展緩慢的給予通報,并將存在的問題反饋當地人民政府分管領導。
附件:關于開展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自治區水利廳 自治區能源局
中國鐵路烏魯木齊局集團有限公司 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本文地址:http://m.wnpump.cn/xinjiang/2018-4/8318.html
上一篇:新疆自治區關于調整2017年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
下一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調整2016年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