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11-06 10:56: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秦人社〔2015〕231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根據河北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冀人發〔2007〕70號)和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通知》(秦政字〔2015〕30號)的有關規定,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調整為500元/人月。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發放的其他事項,仍按冀人發〔2007〕70號有關規定執行。
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秦皇島市財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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