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m.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3-22 10:54:00 瀏覽量:
近日,寶雞市市人社局下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對全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進行調整。
這次調整人員為2012年11月30日前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最低調整到1570元;等級為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最低調整到1240元。調整后供養親屬撫恤金低于430元的補足430元。生活護理費區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員、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員,按照寶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0%、40%、30%予以調整。
寶雞市從2008年起,已經連續5年對工傷保險待遇進行了調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對保障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發揮工傷保險制度的保障作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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