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用人單位) :
你單位職工 于 年 月 日向本機關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二)款和《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你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機關提交不認為是工傷的證據(jù)。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舉證的,本機關可以根據(jù)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jù)依法做出工傷認定結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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