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老黃在逸仙湖公園做足七天清潔工作,染上恙蟲病后,因久未診斷清楚而一度病危,但最終治愈出院。老黃認為自己是在工作時染病為由希望獲得工傷賠償,但東區人社勞動分局相關工作人員認為,并沒有證人證明老黃是在工作的時候被恙蟲所咬,所以暫時難以認定工傷。
2012年8月13日,吵擾近一個月的恙蟲叮咬逸仙湖公園清潔工事件終于在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被咬清潔工黃其仕獲得了由工傷保險基金撥付的工傷賠付9136元。
同時,逸仙湖公園在工傷認定后也同意將黃其仕因蟲咬傷住院治療期間的誤工費發還本人。逸仙湖公園已經承諾會在下一次發工資的時候將6月份到7月份黃其仕受傷期間未能上班的正常工資補發給黃其仕。
部門:首次遇到被蟲咬后申報工傷
這是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遇到的首例被恙蟲咬傷以后申報工傷的案例。因此,在2012年6月27日當黃其仕家人首次到東區分局申報工傷時,工作人員對此類個案的處理有點摸不著北。
據東區分局一名左姓負責人向黃其仕家人解釋,雖然6月27日黃其仕的公司和家人確實到過分局咨詢,但是并沒有明確提交一份書面的工傷認定申請。接待他們的工作人員,當時并不是要推搪或者拒絕受理,只是把在認定工傷時所需提供的資料,包括需要人證等的要求具體化地向家屬闡述了一遍。闡述以后,最終導致家屬在當時放棄了工傷認定的申請,是一場誤會。
他重申,無論是家屬和用工方,無論有沒有證人,只要他們提出書面申請,人社部門都是必須要受理的,至于能否提供證據,最終缺少了這些證據是否會影響最終的認定結果,則與受理環節無關。
但是他承認,這是第一個被蟲咬傷認定工傷的先例,以前從來沒有認定過,因此當接到申請時,相關工作人員的解釋也多了一些。
賠付:工傷保險基金賠付9136元
據黃其仕的兒子透露,他們一行人上周四早上到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分局進行筆錄,相隔僅24小時就被通知工傷認定調查已經完成,工傷認定結果確認黃其仕被恙蟲咬傷確實是在公園內發生,屬于工傷。與此同時,工傷賠付部分的醫藥費也在同日完成交收。
據悉,黃其仕被恙蟲咬傷以后住院20天,所花費的醫藥費大約為33000多元,由于第一次工傷申請不成功,因此他們當時選擇了醫保報銷。33000多元的醫藥費,出院的時候醫保就已經直接報銷了2萬多元,自費醫療項目為9136元。
在上周五,自費醫療項目的9136元也全部經由工傷保險基金賠付給黃其仕的家人。
除了獲得了全額的醫療費用報銷以外,工傷認定更使得黃其仕獲得了受傷期間20多天的誤工補償。
黃其仕的兒子確認,逸仙湖公園已經承諾會在下一次發工資的時候將6月份到7月份黃其仕受傷期間未能上班的正常工資補發給黃其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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