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家死亡人社局認定為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m.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7 10:23:00 瀏覽量:
袁某是北京世紀泰和家具廠的業主,趙大慶是該廠的職工。袁某說,去年4月24日下午,她派趙大慶等人卸貨,快卸完時幾名工人一起休息,趙大慶就在一塊臺面上躺下休息了一會兒。不久,大伙兒叫趙大慶干活,趙大慶起來走到一塊草地上再次躺下,其他工人接著干活。晚上6點多干完活,大伙兒叫趙大慶回廠時,但他仍在打著呼嚕,大伙兒以為他睡著了,便將他抬到車上送回了家。第二天上午,趙大慶在家中停止了呼吸。當年8月31日,通州區人社局對趙大慶的死亡作出“視同工傷”的認定。
其老板袁某申請復議被駁回后,遂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人社局的工傷認定。袁某認為,趙大慶的死亡并不符合工傷標準,因為他并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當時或當場死亡的,也并非是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人社局反駁說,事發后他們向家具廠的后勤主管及趙大慶的親屬了解情況,并制作了相關筆錄。
根據當天的情況,趙大慶是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最終導致死亡的,從發病到死亡未超過48小時。人社局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但是袁某并沒有提出任何有效的證據。
法官宣布休庭后,法官對案件進行了調解,袁某最終同意賠償17萬元并撤回起訴。來源:法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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