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湘人社規〔2020) 23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2-25 09:57:00 瀏覽量: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
湘人社規〔2020) 23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按如下辦法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門認定的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特等每年21600元、一等每年16900元、二等甲級每年8450元、二等乙級每年6570元、三等甲級每年5630元、三等乙級每年4700元,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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