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調整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 來源:m.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11-15 15:52:00 瀏覽量:
柳州市將對2012年底前在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并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且現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
本次待遇調整的起始時間為2013年1月1日,具體標準為:享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人員,在現行領取金額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66.元;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不論工亡職工供養人數多少,在現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總額的基礎上每月增加81.3元;我市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員每月生活護理費,分別按2012年度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享受 。但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的傷殘津貼,不在本次調整范圍。
柳州市人社局提醒已參加工傷保險且符合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的人員,要由所在單位填寫《工傷傷殘津貼人員情況表》《工亡職工供養人員基本情況表》和《生活護理依賴人員基本情況表》,并按要求提供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調整人員的相關材料,于今年年底之前到我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調整審核手續。此外,未參加工傷保險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由所在單位按此次標準進行調整 。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辦完調整審核手續后,市人社部門將在次月為其補發2013年1月至辦手續當月的上調部分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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