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轉發《關于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01-08 20:34:00 瀏覽量:
蕪人社發〔2017〕47號
轉發《關于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社局、財政局,市醫保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2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嚴格按標準調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2016年蕪湖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15元/月,2017年蕪湖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為600元/月。具體待遇項目及調整標準見附件2。
二、此次調整從2018年1月起執行。各級要按照職能分工和管理要求,加快工作進展,完善基礎臺賬,確保2018年1月當月調整到位。
三、各縣人社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將《工傷人員待遇調整情況統計表》報送市醫保中心匯總,經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審核后上報省人社廳。
聯系電話:3991152、3991151
附件:
1.《關于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
2.《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一覽表》。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財政局
2017年11月30日
本文地址:http://m.wnpump.cn/anhuisheng/2018-1/8090.html
上一篇:蕪湖市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下一篇:蕪湖市工傷康復管理試行辦法